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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领导联系思政课教师实施细则

黄良斌

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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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程职业学院

校领导联系思政课教师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政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领导,进一步促进学校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制订江苏工程职业学院校领导联系思政课教师制度。

第二条 校领导与学校专兼职思政课教师联系,原则上1位校领导每学期定点联系1-2位思政课教师。校领导联系对象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筹安排,每年及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

第三条 校领导要通过集体备课、听取汇报、听课、审阅教学计划和教案、与学生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联系教师情况。

第四条 校领导组织带头走进课堂,主要党政领导上思政课不少于4课时,其他领导上思政课不少于2课时,校领导每学期听课思政课不少于2次。

第五条 校领导要加强与联系教师的交流谈话,对思政课教师的职业生涯、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指导,谈话内容记入《干部谈心谈话记录本》。

第六条 校领导要关心思政课教师生活和身心健康,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第七条 思政课教师要主动与校领导汇报思想状态和工作情况,每学期不少于2次,听取领导对本人教学、科研工作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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